常怀“三”心 合规守纪 ——随州农商银行曾都支行刘晓霞培训体会

近期,市行举办了微贷夜校第二期培训活动,为全行百名微贷骨干送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知识盛宴。培训会上有《民法典》理论指导,还有“前车之鉴”和典型案例分析,每一个课题都立意深远,每一个案例都直击灵魂,每一个问题都紧扣心扉,2小时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常怀细微之心  简单事情认真做

我于2019年9月正式加入信贷队伍,刚接手要维护3个多亿的存量贷款,当时有些惶恐不安。有一次,我把做好的贷款资料拿给分管副行长审核,她对我说:“信贷工作最重要的是严谨,必须处理好每个细节,不得有一丝马虎和自以为是,客户签字的任何一张纸都不可以涂改,任何一个微小的失误都可能决定未来的成败”。

今天的培训课,让我恍然大悟,回想曾经的业务操作,还好有分管领导的点拨,没有留下安全隐患。记得刚从事信贷工作3个月,遇到一笔大额风险贷款化解的难题,该笔贷款借款人女儿签订了保证合同,展期时客户不承认他女儿的担保行为,拒不配合,非说他女儿没签字,我拿出他女儿签字的保证合同,客户又说该签名为自己代签,不是本人签署,幸好我师傅很细心,将客户面签照片打印放入贷款资料内。客户看到照片一言不发,为了女儿的职业前途,还是规规矩矩的配合支付了利息,顺利办理了展期,化解了风险。

常怀严谨之心  做实事求是之事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一些法律法规制度发生了改变,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息息相关。培训课上,听了律师事务所老师对《民法典》的解读后,我如梦初醒。

老师讲的法人签字、盖章问题给我印象最深,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记得最开始,我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时,要求法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告诉我原来借款合同仅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印章,不需法人签字。但是律师事务所老师给我们解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时,让我豁然开朗,签订借款合同时法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即使加盖个人印章也需本人签字,否则会被认定不能代表合同主体本人的意愿。

信贷业务实际操作中,我行的抵押物很多对外出租,办理贷款时需要承租人签订客户告知书,有的借款人就不乐意,如果客户经理主观臆断该笔贷款不会出现风险,忽视这个签字环节,可能产生后续抵押物处置风险。本次学习,让我更加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在以后工作中要以此为鉴,努力学习完善法律知识,确保每一笔贷款无风险隐患和法律纠纷。

常怀敬畏之心  守好合规底线

当前,全行坚持微贷主业地位不动摇,为支持微贷发展,出台了系列免责政策。微贷资料简便、放款快、易学、易懂、易操作,微贷尽职免责条款中明确提出,审查等环节经办人员将业务提交下一环节决策的,均视为同意该笔业务,在贷款形成不良后,不得仅以通过了下一环节决策为由免除自身责任。因此,客户经理绝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少了敬畏之心,疏于贷款调查和资料审核,认为只要市行审批通过,自己就没有责任。

现在业务节奏发展快,年轻人不服输,业务上比学赶超的冲劲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绝不能为了业绩、为了面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的岗位职责,为发放贷款不惜做假资料、发放垒大户贷款、违反与客户 “三亲见”业务操作底线,最终是害人害己。

工作中,我们要努力提高风险意识、责任心意识、合规操作意识,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自觉树立合规守法意识,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才能确保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

本次学习既加强了我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又增强了我们的合规意识,同时巩固了我们对风险防控的认知,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