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召开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听取2021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10月15日上午,省联社召开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联社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对随州、老河口、孝昌和广水等4家市县农商行党委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及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亚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沈金生、冯云乔、陈江龙,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汪自国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省联社党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今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应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从第二轮巡察的情况看,被巡察的4家市县行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总体提升,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呈现出向上向好的态势,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指导不够等;对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如大额不良贷款化解乏力、违规与票据中介开展合作、财务制度设计存在“开口子”倾向等,要引起足够重视,并认真整改。

会议要求,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及下阶段工作,一是各巡察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巡察反馈意见的震慑力。二是巡察办要组织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列出经营管理问题、问题线索、党建人事管理问题等“三份问题清单”,分别向省联社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部门反馈,由分管领导和条线部门督促指导市县行抓好整改。三是巡察办要及时组织巡察组召开反馈意见会,督导被巡察市县行做好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工作。统筹做好巡察计划安排,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对76家市县行巡察的全覆盖。本次巡察情况抓紧向省联社党委会汇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成员,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组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