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召开2021年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交办会

4月22日,省联社召开2021年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交办会。省联社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冯云乔主持会议并讲话,省联社安全总监汪自国,被巡察的襄阳、南漳、保康、汉川农商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孝感农商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省联社党委巡察办成员、4个巡察组长等参加会议。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省联社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对襄阳、南漳、保康、汉川农商行进行了政治巡察。

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15日召开的省联社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被巡察市县行党委要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认真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自觉摒弃委屈思想、抱怨心态,新官不理旧事思想、无关心态,过关思想、应付心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机制,集中精力保质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防止仅发个文件、纸面整改,仅表态今后怎么加强、口头整改,玩数字游戏、虚假整改,要杜绝整改不到位的“欠账”、虚报瞒报的“假账”和整改过程中衍生出的“新账”。三是严肃追责问责,要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八种方式和《全省农商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真追责严问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坚持巡察整改与农商行转型发展“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强化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强化微贷主业,强化防范化解风险,强化三大劳动竞赛,强化党建引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发展的实绩彰显巡察工作的成效。

会议要求,被巡察市县行的巡察整改方案要在反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巡察办报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分别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3个月内通过省联社党委巡察办报省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省联社党委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家市州行及3家县市行党委书记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