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农商银行被评为2018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2月26日,从通城县人民政府十八届三次会议(扩大)会议上获悉,通城农商银行被县政府授予通城县2018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这也是继2月11日县政府授予通城农商银行“二十强纳税大户”殊荣后获得的又一重要奖项。

2018年,通城农商银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社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三大银行”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战略,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地方银行责任担当。

截止2018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8.76亿元,比年初净增加5.15亿元,市场份额33.05%,居全县金融机构首位;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953笔,金额1.08亿元,扶贫贷款余额1.82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90%以上;缴纳各项税款2557万元,年纳税额居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全县纳税企业前列。